刚来美国的时候, 我曾经住房的问题困扰许久,在这里我没有亲人, 没有朋友,一切都只能靠自己。我还记得那时自己是怎么拖着个巨大的行李箱, 从这个小区走到那个小区,身边人来人往,世界之大,我却觉得没有我的容身之地。
后来我实在承受不住旅途的疲乏和不认路的窘况,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一个人哭泣,临近傍晚,周围人不多他们大多只是漠然的看我一眼就走过了, 那个时候小louis才6岁, 金发碧眼,小小的可爱的孩子,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秋千旁,看其他小朋友凑成堆玩笑打闹, 他看起来很想加入的样子, 却只是忍着,在一旁看着。
我望着他,觉得伤心极了,眼泪就流了下来。
而这时他发现了我,穿过晃荡的秋千和平坦的柏油路,走到我面前,一身衣服干净整洁, 却比不过他望着我时眼里的神色。
“hi!”他说。
“hi”我擦掉眼泪,冲他微笑。
“你为什么哭?因为他们不跟你玩吗?没关系的,他们也不跟我玩。”louis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像在重复一个与他无关的事实,只是为了安慰我。
我拍拍身边的地方示意他可以坐上来,问道:“他们为什么不跟你玩?”
小louis很疑惑的回答我说,“他们说是因为我没有爸爸,而且我妈妈是个瘾君子,可是,瘾君子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吗?我问过很多人,但是他们的回答都不一样,我该相信谁?”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便闭上眼睛,哑声说:“我也不知道呢……”
“你为什么哭?”他又问。
我轻吸了一口气,难过道:“我太粗心,把别人送我的礼物弄丢了。”
“什么礼物?”他追问道。
我摊开手掌,里面躺着一部银色的滑盖手机,我指着上面只剩下半截的链子说:“这里本来该挂着一只亮晶晶的小熊的,可是等我发现的时候,它就已经不见了,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
“在哪儿丢的?”
“我不记得了。”
“我知道好多地方!”小louis眼睛闪亮亮的望着我,一头金发在阳光下看起来那样蓬松柔软,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摸,“我帮你找吧!”
我还没答应,他就兴奋的拉着我熟门熟路的翻找起来,任何角落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小louis说他从小就喜欢玩这种探险游戏,他总可以在很多别人不知道的角落里发现很多宝贝,既然他们都被丢弃了,那他捡到了,就是他的了!
直到太阳落山,最后我们在一家人养的狗的狗窝里找到了,尽管小熊的头和身体已经分家,我内心仍然充满了对这个小小的孩子的感激。
呵,要不是那时godric还是一只小不点,steven先生又拉着它的话,恐怕我的胳膊上就多了两排牙印。
那以后,小louis就常常来找我,直到他和他妈妈搬去市中心,我没有想过自己还能再见到他,何况是在这种情况下。
两个跟班男孩本来一脸见到鬼的表情,但一看来的是我这个又矮又瘦挫不拉几的外国妞,顿时嚣张起来。
“这不关你的事!快滚开!”
“臭女人!想死啊!”
人都说会叫的狗不咬人,我看还是有点道理的,那个领头的男孩从刚才到现在都没有张嘴讲过一句话,但他看我的眼神,着实让人不寒而栗。
和那两个人比起来,这个才是真正的狠角色。
“关不关我的事由我决定,而且我已经报警了,就算你们还未成年,故意伤人罪也足够你们在牢里蹲几个月了,”我冷冷地说,“现在逃也许还来得及,几分钟警察就赶到。”
“你报警了?!”
“de,要不咱们先跑吧!改天再收拾他!”
“你们先走,”de把沾满了咖啡的外套往地上一丢,晃动了两下脖子,勾起一边嘴角道:“几分钟,够我收拾你的了,多管闲事的女人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我不敢再逞口舌之快,那些盛怒和醉酒余下的一丝恐惧似乎也被此刻全神贯注的戒备驱散了,我想大概挨揍是免不了的,至少不要让自己太狼狈。
de对我态度看起来漫不经心,他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他的自大会暴露他的愚蠢和漏洞,这恰是我的优势;但另一方面,我们双方身体上的强弱反差一眼明了,硬碰硬,绝对不是聪明的选择。
好在我身边常备威猛牌辣椒水,我相信这个曾经差点置我于死地的牌子,可以为我争取一些时间。(阿斯:威猛牌,火灾时卡住ereen喉咙的那个香肠。)
他举起拳头向我砸了过来,拳风凛冽,擦着耳边过去,我侥幸躲开了他第一次的攻击,趁着这个机会抬脚踢他,却被他一把抓住了脚腕――就是现在!
“啊――――”他痛的立刻松开手,捂着眼睛嘶吼,我抓紧时间狠狠一脚将他踢向墙那边,“咚”的一声响他撞到了头,踉跄的蹲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