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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3 / 3)

其中任一染上瘾。

贺奇林等一众友人将此归结为任惟自律性太强,任恒则将此归结为他教导有方,但任惟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与他个人的自控能力、家庭的规训作用都无关,当然也并非是出于侥幸。

真实的原因其实再简单不过——抽烟也好、喝酒也罢,这两件事本身都令任惟兴致缺缺。

初尝酒味,任惟十三岁。

那天家里的佣人都放了假,父母俱不在家,他一个人摸进地下酒窖,出于好奇挑了一瓶外观漂亮的酒想浅尝一口,却不知不觉喝了个干净。

时至今日他也不知那瓶酒的具体度数,只记得喝下去没多久身体便渐渐生出热意,喉咙也有轻微的灼烧感,除此之外再无旁的感受。

即使他离开酒窖回到房间后便倒头睡去,次日醒来形容潦草,手中还抱着个空酒瓶,心里也不以为意,更不认为那是醉酒行为。

当然,他的确由此得出自己天生酒量不错且喝酒不会上脸的结论,这也成为他日后在应酬桌上谈下一单单合作的独家技巧,令许多人不得不叹服。

初尝烟味,任惟十五岁。

给他递烟的是一名体育生,与他的交情马马虎虎,递的时候估计以为他不会接只是想意思一下,但那天他自己也不知是何种心情作祟,竟鬼使神差地接了过来。

常人都说抽第一口烟很容易被呛到,任惟却是例外。尽管他吞云吐雾的动作稍显生涩,但就神情来看并无太多不适,散漫又从容,好似早已熟稔。

那根烟最后被他摁灭在身侧的一颗树上,随着他的动作,残存红星的一截烟蒂陷进树干的沟壑里,苍白色烟灰簌簌抖落,他人生的第一根烟就此燃尽。

简而言之,这两件事并没能让任惟产生任何类似于愉悦、兴奋、刺激的感受,甚至也不具有任何挑战性。

而这世上的其他事物也大多如此,之于任惟都太唾手可得,诸如金钱、名利、权力,所以都不可贵,都不稀罕。

如果将世界比作一个巨大的游乐场,那么任惟就是通过贵宾通道提早进入游乐场,并早早玩遍所有游戏项目的顾客。整个游乐场也像是被一张巨大的灰白色防尘布笼罩,令本该充斥欢笑声的多彩乐园化为黑白的默剧。因此,旁人期盼已久,排了长队才进入的欢乐场所对任惟而言则枯燥无味。

直到他看到唯一一抹彩色。

那彩色并非出现在游乐场里的任何一个游戏项目里,而是出现在最寻常不过的地砖上,随着一个人一蹦一跳地跃过,灰暗的地砖显出斑斓的色彩,犹如七彩的琴键被一一奏响,连成一支欢乐的乐曲于任惟的耳畔奏响。

任惟的目光移到那人的脸上,发现他们有过一面之缘,在不久之前的迎新典礼上。

他叫什么来着?应……

“应春和,至若春和景明的春和。”心底有道清冽的声音替他回答了。

原本灰白的世界从那天开始渐渐染上色彩:

应春和的眼睛是偏褐色,在阳光下会显出宝石般晶莹的色泽;应春和的皮肤是小麦色,如同面包店鲜烤出炉的小面包般柔韧;应春和的耳垂是淡粉色,跟他的距离越近粉色就会越深……

“好几个老师都说我的色感很好。”应春和说这话的时候很谦逊,垂着眼睫,唯有唇角微翘,泄露一丝年轻人的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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